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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日报讯 (记者 颜鹏) 近日,记者从牡丹江市税务部门获悉,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国家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将2022年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3年年底。
据介绍,本次《公告》明确,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相关部门将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同时,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记者从牡丹江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了解到,目前,各汽车4S店均有新能源汽车在售,消费者在购买主流新能源车型时,可享受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的优惠。2022年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以来,我市各4S店销售新能源汽车约500辆,累计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约8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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